香港东区裁判法院裁定黄明忠未领有牌照提供投资意见罪名成立

2024-06-21 10:46 0 快讯

据吴说报道,香港东区裁判法院在证监会提起的一宗案件中,裁定黄明忠在其建立并管理的Telegram订阅聊天群组中提供投资意见,但未领有牌照,罪名成立。黄明忠承认未领有牌照而经营就证券提供意见的业务,并被判罚款10,000元,同时被饬令支付证监会的调查费用。虽然黄明忠是证监会持牌代表,但他仅可为其所隶属的公司行事。在此事件中,黄明忠以个人身份操作Telegram聊天群组,对恒生指数及各类香港上市证券的表现发布评论及回应订户问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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